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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伍军人待遇,职务不同有差别

投诉问题 投诉 →投诉时间: 2008年07月29日 投诉人:dhts

林先生在1965年参加过抗美援朝,1970年退伍,今年60多岁。在三水的战友,有的退休了还享受100元的补助,在云浮市怎么没有这个待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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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

  根据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》(民发[2007]99号)规定:“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、完成祖国统一、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、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,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(简称参战退役人员)。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,每人每月补助100元。”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调整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》(粤民优[2007]24号)第五条规定:“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涉核退役人员,每人每月补助110元。”林先生虽然是参战人员,但他是云浮市云安县防疫站的退休干部,每月有退休金1700多元。所以,他不属于以上两个文件规定范围人员,不能享受110元的待遇。

回复人:广东省民政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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